主旨:公告「新竹縣竹東鎮生命紀念館三樓增設櫃位」啟用營運。
依據: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20條暨新竹縣政府113月3月13日府民生字第1133310413號函辦理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殯葬設施名稱:新竹縣竹東鎮生命紀念館。
二、殯葬設施地點: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一段57巷209號。
三、殯葬設施所屬區域:新竹縣竹東鎮(新竹縣竹東鎮金福段898、899、901、902、903地號)。
四、殯葬設施啟用範圍:新竹縣竹東鎮生命紀念館三樓增設櫃位單人骨灰櫃位70個、雙人骨灰櫃位910個。
五、設置者名稱:新竹縣竹東鎮公所。
六、法定代理人:鎮長郭遠彰。
七、啟用時間:自113年3月25日起。